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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州市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启动
征缴期将持续至2020年12月20日
相较于往年,今年中小学生(含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保缴费方式有所调整,小一、初一、高一/职一等年级的新生不再由学校统一参保。
医保君这就来带您看一下
参保指南
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
人员类别 |
参保渠道 |
缴费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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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不含大中专学生,下同) |
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
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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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不含大中专学生) |
本市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 外地户籍人员: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由本人或代理人凭学校出具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证明》到学校所在地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由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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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学生(不含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
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
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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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含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
2020学年新生(小一、初一、高一/职一) |
本市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凭《入学通知书》及其他参保资料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外地户籍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凭《入学通知书》及其他参保资料到学校所在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
办理参保登记时按要求申报缴费账户,征缴期内由银行从缴费账户中划扣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需按指定方式申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
其他年级学生 |
继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
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另外入学后须需按学校通知要求按时申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2021学年起取消学校代收代缴,全部学生通过学生(或监护人)个人银行账户自动划账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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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含港澳台居民) |
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
办理参保登记时按要求申报缴费账户,征缴期内由银行从缴费账户中划扣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
2020学年新生(小一、初一、高一/职一)
1.户籍为广州的,则需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户籍为外地的,则需由本人或代理人到学校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需携带材料:
1.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3.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份;
4.《入学通知书》。
其他年级的学生继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但2021学年起取消学校代收代缴,需通过学生(或监护人)个人银行账户自动划账缴费。
1.务必在登记的银行账户里备留足额款项并保持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冻结、锁定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
2.征缴期将持续至2020年12月20日,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1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3.如您往年是通过现金缴费方式缴费,而今已参保但未办理委托银行划扣手续,请您尽快通过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并备留足额款项;
如您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供银行账号,那么您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等网办渠道通过微信、支付宝完成缴费,或可前往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完成缴费。
同时还有一个宝爸宝妈们
十分关注的参保问题
如您家中有新出生的孩子,从孩子出生的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参保缴费的,可以按规定报销孩子从出生开始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相关医疗费。
如果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时间跨2020年和2021年,需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办理2020年度及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及缴纳手续,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如仅参加2021年度,则视为放弃追溯2020年度相关待遇,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