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就医指南
审核:信息科点击数:12771发布时间:2019/12/21
我院已开展省内外异地住院患者医保联网即时结算服务,具体联网凭证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异地就医的人员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六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就医;
2、异地急诊: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急诊留观、住院费用;
3、异地转诊:外市参保人经外市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转入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
4、政策规定的其他异地就医情形。
不属于以上范围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异地就医流程
第一步 备案:参保人先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下称“医保局”)进行备案,医保局采集必要的信息;
第二步 选择医院:参保人要选择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
第三步 进行就医:就医时需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
三、注意事项
1、异地参保人在我院因外伤、生育、非功能性治疗、美容或明确有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住院治疗均不可联网结算,患者需自费结算,返回参保地社保局按医保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具体信息以各地最新政策为准,请参保人详询当地社保局/医保局,咨询电话(各地区号)+12333。